2014年4月6日 星期日

四攝法略說



認識佛法術語



摘自淨空法師《阿彌陀經要解講記》

四攝,攝就是攝受眾生,用現代話來講,就是接引眾生的意思。如何能夠引導大眾來學佛,佛教給我們四個原則,這叫做四攝法。四攝裡面:第一是布施,第二是愛語,第三是利行,第四是同事,這四種叫四攝法。這個地方布施的意思,就是給與眾生恩惠,常常施捨一些小惠,感情慢慢就深厚,他跟你有感情,你介紹他佛法,他就比較容易接受,用這種方法。這個布施的目的,跟六度裡面的布施不一樣,這個就是跟人家結感情、結恩惠,所謂是先以欲勾牽,後令入佛智,就是先讓他心裡生歡喜,對我們產生很好的感情,然後再把佛法介紹給他。這個方法非常有效,我自己就深深體驗。我最初學佛,是一個朋友介紹我認識章嘉大師,章嘉大師一直對我,我們今天讀四攝法才恍然大悟,他完全用這些方法;使我們對他產生很深的敬愛之心,我們對他尊敬、喜歡他。他對我們初學的人很關心,那時候他囑咐我,每個星期天到他住的地方去。如果有一次、兩次沒去,一次就是一個星期,他就會找人來看我,問我為什麼沒去?是不是生病了,還是有別的原因?這一慰勞、一安慰,使我們就不能不去了,像這些都是屬於布施裡面的。

  第二、愛語。愛語就是對他真實愛護的教導,我們不要把它看作是對方喜歡聽的,那就錯了,不見得是喜歡聽的,但確實是對他很愛護的。這個教導,使接受的人心裡面尊敬、悅服,歡喜接受。特別是接引初學的人,這裡面真的是要有智慧,要有很深的愛心,真實誠懇的愛心,還要有善巧方便,才能夠有攝受的力量。攝就像那磁鐵,吸鐵石吸鐵一樣,它能夠把你吸住,有這麼一個力量,所以叫做攝。這四種應用得很巧妙的時候,能收到很好的效果。
第三、利行。利是利益,所有一切的行誼,絕對是有利益的。這個於自己沒有利益,誰願意去修學?這個特別是初學的凡夫,就是世間人,對於利看得非常重。如果這個裡頭有利,真正的好處,有利可圖,他就很容易來學習了。這是對初學的方法。

第四、同事。四攝法裡面,大概像我們一般人,前面三種可以用,後面這一種,自己必須要有高度的智慧,要有很深的定力才可以。否則的話,一定會失敗的。同事,他喜歡做什麼事,我可以跟他一起去做。如果你想接引這個眾生,他喜歡打麻將,你也天天去跟他打;他喜歡跳舞,你也天天陪他跳舞;如果你沒有定力,你不但不能度他,你馬上被他度跑了。這種情形自古以來就有,現在就更多,出家的法師被在家信徒度跑了。所以,同事不能輕易去用。這些大菩薩們接引眾生用這個方法,我們看到《華嚴經》,特別像善財童子五十三參,幾乎都用這個方法。譬如喜歡打牌的,菩薩打牌都有神通,哪裡會輸錢?常常都贏,所以跟你在一起打牌,對你佩服得不得了,你這個本事從哪裡學來的?我從佛法學來的,這度他來學佛。跳舞也是第一好、第一流的,人家都比不上你,你這從哪學來的?我都從佛法裡學來的。用這種手法把他引誘到佛門裡面來,所以這是同事,是接引眾生最高的一種方式。這個叫做四攝法,佛教導菩薩用這四個方法來攝受一切眾生。不僅是介紹初學,可以說佛對於等覺菩薩也離不開這四個原則,他才能夠教化一切眾生。

 


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

四依



四依 

四依(梵語catvari pratisaranani)指四種依止之項目。依,即是依止,依憑之義。在大乘經典皆有論談四依法,如維摩詰經、涅槃經、方等經、大智度論等。

修道者所依止之四種正法。又稱四依四不依,包含四依法與四不依法。

一、依法不依人(梵語dharma-pratisaranenabhavitavyam na pudgda-pratisaranena),又作隨法不隨人,歸於法而不取於人。謂修道者當以教法為依,不可以人為依。若其人雖為凡夫,或外道,而所說之理契合於正法,方可信受奉行;反之,若其人雖現相好具足之佛身,而所說者不契合於正法,則自當捨離而不可以之為依止。

二、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(梵語nitartha-sutra-pratisaranena bhavitavyam na neyartha-sutra-pratisaranena),又作隨了義經不隨不了義經,歸於要經不迷惑。謂三藏中有了義經、不了義經,修道者當以明示中道實相義之決定了義經為依,不可以不了義經為依。

三、依義不依語(梵語artha-pratisaranena bhavitavyam na vyanjana-pratisaranena),又作隨義不隨字,取義不取語。謂修道者當以中道第一義為依,不可以文字、語言之表現為依。

四、依智不依識(梵語jnana-pratisaranena bhavitavyam na vijnana-pratisaranena),又作隨智不隨識,歸慧不取所識。謂修道者當以真智慧為依,不可以人間情識為依。


學佛最終目的在於成就佛道,大聖佛陀慈悲學佛者,恐有墮於妄情、妄識、不了義經、不了義語,因此再三叮嚀依此四依法而修學佛法,則可蒸蒸日上,登上菩提;反之,則有陷入世間法之危機,欲昇反墮之堪憂。唯願有心學佛之士,莫忘念念四依法,依四依法行證,則可同登佛地。


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

老闆投胎做兒子




老闆投胎做兒子

我早年在台北講經,有一位鄔老居士是寧波人,過去在上海做生意,晚年學佛。他告訴我一件真實的故事,發生在上海,他的一個朋友也是生意人,在二次大戰之前,為一個德國人做小工。他的朋友很誠實,很守信用,做事很勤快,所以德國商人很喜歡他。二次大戰爆發之後,德國商人回國了,把公司託給他的朋友經營,他經營得不錯。戰後,老闆沒有回來,聽說已經死了,結果財產就變成他朋友的,當然這不是霸佔來的,而是因為主人死了,自然變成他的。

他有一個小孩,約十一、二歲,那年他過五十歲生日,在宴客當中,他突然之間,看到小孩的面貌像德國主人(只有他一個人看到)。這時他已經學佛了,曉得這可能是主人投胎到他家,做他兒子,所以,當時他就宣布財產全部給兒子,這是非常聰明的做法。

還曾經有一次,這個小孩身上帶了十塊錢(當時十塊錢很大),掉在地上,他父親的朋友把錢撿起來說:「你叫我一聲伯伯,我把錢還給你。」小孩反說:「你叫我一聲伯伯,我再給你十塊錢。」

這是說明人死投胎,討債、還債、報恩、報怨是真的,一點不假。佛講父子有四種緣,報恩來的是孝子賢孫;報怨來的是過去有仇恨、有過節,會搞得你家破人亡;討債來的,就像鄔老居士朋友的兒子;還有一種是還債來的,因此,凡是成為一家人不外乎這四種緣。但既然來了,我們要懂得轉變,把孽緣轉變成法緣。(節錄自《無量壽經菁華》02-18